本頁說明網路連線產品的配額與限制。如要變更配額,請參閱「申請更多配額」一節。除非另有註明,否則限制通常無法提高。
Cloud VPN
配額
下表列出每個專案的重要配額。如需其他配額資訊,請前往 Cloud de Confiance 控制台的「Quotas」(配額) 頁面。
| 項目 | 配額 | 附註 |
|---|---|---|
| 每個區域的 VPN 閘道 | 配額 | 僅限高可用性 VPN |
| 外部 VPN 閘道 | 配額 | 僅限高可用性 VPN |
| 每個區域的 VPN 通道 | 配額 | 這項配額代表傳統版 VPN 通道和高可用性 VPN 通道的總數。 |
| 路由器 | 配額 |
這項配額代表您可以在專案中建立的 Cloud Router 路由器數量,適用於所有網路和區域。另外,各個網路對任一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路由器數量同樣設有限制。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 基於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與通道相連的 Cloud VPN 閘道類型 (傳統版 VPN 或高可用性 VPN) 也完全不會影響 Cloud Router 路由器的數量,即便配額同樣套用至任一閘道類型也一樣。 |
| 每個區域的目標 VPN 閘道 | 配額 | 僅限傳統版 VPN |
| 轉送規則 | 配額 | 僅限傳統版 VPN |
限制
下列限制適用於 Cloud VPN。在這個表格中,「VPN 通道」代表傳統版 VPN 通道或高可用性 VPN 通道。除非另有說明,否則這些上限均不得提高。
| 項目 | 限制 | 附註 |
|---|---|---|
| 各個 VPN 通道的頻寬 | 輸入和輸出流量總和為每秒 250,000 個封包 |
每秒 25 萬個封包約等於 1 Gbps 至 3 Gbps,具體取決於通道內的平均封包大小。達到上限後,流量就會受到限制。 詳情請參閱「網路頻寬」。 |
已知問題
請注意下列問題:
Cloud Asset Inventory 或 Security Command Center 尚未顯示高可用性 VPN 專屬的Cloud de Confiance 資源。這些資源包括
compute.vpnGateways和compute.externalVpnGateways。不過,compute.vpnTunnels資源會列在兩個位置,且必須有該資源,高可用性 VPN 連線才能運作。如要查看高可用性 VPN 的 Cloud Monitoring 指標,請使用 Metrics Explorer。詳情請參閱「查看記錄和指標」。
設定連至 AWS 的 VPN 通道時,請使用 IKEv2 並設定較少的 IKE 轉換組合。
Cloud Interconnect
配額
下表列出適用於所有專案的重要配額,如需其他配額資訊,請前往Cloud de Confiance 控制台的「Quotas」(配額) 頁面。
| 項目 | 配額 | 附註 |
|---|---|---|
|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 | 配額 | 每個專案的 Dedicated Interconnect 連線數量。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與區域或虛擬私有雲網路無關。 |
| VLAN 連結 | 配額 | 您可以在專案的各個區域中設定的 VLAN 連結數量。包括 Dedicated Interconnect 和 Partner Interconnect 的 VLAN 連結。 除了這項配額外,系統也會套用每個互連網路的 VLAN 連結。 |
| 每個互連網路的 VLAN 連結 | 配額 | 您可以在單一互連網路連線上設定的 VLAN 連結數量。 |
| VLAN 連結的總頻寬 (以 Mbps 為單位) | 配額 | 特定專案在特定區域中所有 VLAN 連結的最大頻寬容量,無論這些連結與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的關係為何。 除了此處的配額規定外,您也必須遵守限制資料表列出的各項限制。 |
| 跨網站網路 | 配額 | 每個專案的跨站點網路數量。 |
| 線路群組 | 配額 | 每個專案的線路群組數量。 除了這項配額外,系統也會套用每個互連網路的線路群組。 |
| 每個互連網路的線路群組 | 配額 | 您可以在單一互連網路連線上設定的線路群組數量。 |
| 每個互連網路都會區配對的線路群組非計量付費頻寬 | 配額 | 一對互連網路都會區之間的最大頻寬容量,以 Gbps 為單位。這項配額包含雙向流量。 每個都會區組合都有專屬配額,如「Dimensions」(維度) 欄中的 metro-a|metro-b 格式所示。 |
| Cloud Router | 配額 | 您可以在專案中於任何網路或區域建立的 Cloud Router 數量。 另外,各個網路對任一「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數量同樣設有「限制」。 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 |
| 傳輸 | 配額 | 在單一專案中,每個區域可建立的合作夥伴 Cross-Cloud Interconnect 傳輸資源數量。 |
| 500 Mbps 傳輸數量 | 配額 | 在單一專案中,每個區域可建立的 500 Mbps 速度合作夥伴 Cross-Cloud Interconnect 傳輸資源數量。 |
| 傳輸頻寬 | 配額 | 每項合作夥伴 Cross-Cloud Interconnect 傳輸資源的頻寬,您可以在單一專案中為每個區域建立這類資源。 |
限制
下列限制適用於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VLAN 連結和跨站網路線。除非另有規定,否則這些限制無法提高。
| 項目 | 限制 | 附註 |
|---|---|---|
| 每個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的實體線路數量上限 | 8 條 10 Gbps (80 Gbps) 線路或 8 條 100 Gbps (800 Gbps) 線路或 8 條 400 Gbps (3200 Gbps) 線路 |
Cloud Interconnect 連線是與 Google 之間的邏輯連線,由一或多個實體線路組成。您可以要求下列其中一個連線選項:
|
| 每個 VLAN 連結的頻寬上限 |
|
每個 VLAN 連結的可用頻寬上限視您訂購的頻寬而定,如要瞭解容量,請參閱定價頁面。請注意,如果使用合作夥伴互連網路,並非所有服務供應商都會提供全部的傳輸速率選項。 VLAN 連結個別封包流的總處理量有限。如要達到最大總處理量,您必須使用多個 (例如 10 個以上) 由五個元組構成的封包流,且封包大小不得超過 VLAN 連結的 MTU。 |
| 單一 VLAN 連結中各個流量的頻寬上限 |
10 Gbps
即使您將連結設為較高頻寬,個別流量仍可能受限於連結定義的最大值。 |
傳送至虛擬私有雲網路中目的地的流量,會以非分段封包的五元組雜湊或分段封包的三元組雜湊來識別。此外,使用地端部署主機 Private Google Access 的流量,會以三元組雜湊識別。
下列情況說明頻寬上限低於 10 Gbps 的原因:
|
| 單一 VLAN 連結中各個流量的封包傳輸速率上限 | 每秒 1,000,000 個封包 (pps) | 這個數字代表各個流量的封包傳輸速率上限。如前一個部分所述,非分段封包的流量是以由五個元組構成的雜湊碼來識別,分段封包的流量則是以由三個元組構成的雜湊碼來識別。 |
| 最大傳輸單位 (MTU) |
|
視 VLAN 連結 MTU 設定而定,可透過 VLAN 連結傳輸的最大 IP 位址封包大小。詳情請參閱「Cloud Interconnect MTU」。 |
| Partner Interconnect VLAN 連結配對金鑰的最長生命週期 | 28 天 | 從產生 (Partner Interconnect) VLAN 連結配對金鑰,到服務供應商成功佈建連結,之間可經過的時間長度上限。 如果配對金鑰已失效,請刪除並建立新的配對金鑰,供 Partner Interconnect 服務供應商使用。 |
| 每條線路的頻寬上限 | 10 Gbps | 這項上限可以提高。您必須確認不會超過每條線路流量的最大頻寬限制。如要申請調整這項限制,請提交客服案件。 |
| 線路上每個流量的最大頻寬 | 10 Gbps | 流量定義如下: 如果您在地端部署路由器之間設定端對端 MACsec 加密,流量會由雙元組雜湊定義,其中包含來源 MAC 位址和目標 MAC 位址。 否則,流量會由八元組雜湊定義,其中包含來源 MAC 位址、目的地 MAC 位址、來源 IP 位址、目的地 IP 位址、Google 邊緣路由器的實體介面、IP 通訊協定編號、TCP/UDP 來源通訊埠和 TCP/UDP 目的地通訊埠。 |
| Cloud Router 的限制 | 由於 Dedicated Interconnect 和 Partner Interconnect 需要 Cloud Router,因此所有 Cloud Router 配額和限制都適用。 已知路由和已 advertise 的路由數量設有上限。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的配額與限制頁面。 |
Cloud Router
配額
下表列出每個專案的重要配額。如需其他配額資訊,請前往 Cloud de Confiance 控制台的「Quotas & System Limits」(配額與系統限制) 頁面。
| 項目 | 配額 | 附註 |
|---|---|---|
| 每項專案的 Cloud Router 數量 | 配額 | 無論配額多寡,每個區域每個網路最多只能使用五個 Cloud Router 雲端路由器。請參閱「限制」。 |
|
每個虛擬私有雲網路中,各區域來自自身區域的不重複 Cloud Router 動態路由前置字串 在相同區域中,所有 Cloud Router 可將已知路由套用至指定區域子網路的不重複目的地前置字串數量上限。這稱為區域的「from-own-region」配額。 |
配額 |
IPv4 和 IPv6 前置字串都會計入這項配額。 所有已知路徑都會計入這項配額,包括自訂已知路徑和透過 BGP 接收的路徑。 路徑會依不重複目的地分組。如果多個路徑的目的地相同,但下一個躍點不同,則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目的地和下一個躍點相同的路徑,也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 如果是全域動態轉送模式中的網路,可能會達到其中一項不重複動態路徑前置字元配額,但未達到另一項。如果超過任一配額,路徑遭到捨棄時,您可能會遇到間歇性連線問題。詳情請參閱已知路徑範例。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些配額,包括可用來瞭解目前用量的指標,請參閱「排解 BGP 路由和路由選擇問題」。 |
|
僅適用於全域動態轉送模式中的虛擬私有雲網路。 每個虛擬私有雲網路中,各區域來自其他區域的 Cloud Router 動態路由前置字串不重複數量 不同區域的 Cloud Router 可套用至特定區域子網路的已知路由不重複目的地數量上限。這稱為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 |
配額 |
IPv4 和 IPv6 前置字串都會計入這項配額。 所有已知路徑都會計入這項配額,包括自訂已知路徑和透過 BGP 接收的路徑。 路徑會依不重複目的地分組。如果多個路徑的目的地相同,但下一個躍點不同,則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目的地和下一個躍點相同的路徑,也只會計為一個目的地。 如果是全域動態轉送模式中的網路,可能會達到其中一項不重複動態路徑前置字元配額,但未達到另一項。如果達到任一配額,在路徑遭到捨棄時,您可能會遇到間歇性連線問題。詳情請參閱已知路徑範例。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些配額,包括可用來瞭解目前用量的指標,請參閱「排解 BGP 路由和路由選擇問題」。 |
限制
下列 Cloud Router 限制適用於虛擬私有雲 (VPC) 網路。除非另行公告,否則這些配額限制均不得提高。
| 項目 | 限制 | 附註 |
|---|---|---|
| 每個虛擬私有雲網路和區域組合的 Cloud Router 數量上限 | 5 | 如果專案配額充足,您最多可以在一個虛擬私人雲端網路和區域中建立五個 Cloud Router。 |
| 在特定虛擬私有雲網路和區域中,每個 Cloud Router 的 BGP 對等互連數量上限 | 128 | BGP 對等互連可以是下列任一項: |
| Cloud Router 可從單一 BGP 對等互連接受的前置字串數量上限 | 5,000 | 如果 BGP 對等互連 advertise 超過 5,000 個前置字串,Cloud Router 會重設 BGP 工作階段。 |
| 特定 Cloud Router 的所有政策資源大小上限。 | 35 KB (35,000 位元組) | |
| 單一 BGP 對等互連或方向中,所有已套用 BGP 路由政策的字詞數量上限 | 1,000 | 這項限制並非由各項資源分攤,而是合併計算。單一比對或動作運算式的大小、字詞中的動作數量、單一政策中的字詞數量,或政策數量皆無限制。 |
| 特定 Cloud Router 每個 BGP 工作階段的子網路路由 advertisement 數量上限 | 沒有限制 | Cloud Router 可 advertise 的子網路路由數量沒有限制。子網路路徑數量取決於子網路範圍數量,而子網路範圍數量則受虛擬私有雲網路配額和限制控管。 |
| 特定 Cloud Router 每個 BGP 工作階段的自訂 advertise 路由數量上限 | 200 | 如果 Cloud Router 上所有 BGP 工作階段的自訂 advertise 路由都相同,這項限制代表 Cloud Router 的不重複 IPv4 和 IPv6 自訂 advertise 路由總數。在這種情況下,每個工作階段都會收到一組相同的自訂 advertise 路由。 |
BGP 路由政策中使用的單一比對運算式常值大小上限,合併 destination 和 community 比對。 |
100 個比對元素 | 舉例來說, 一項條件中的動作數量、單一 BGP 路由政策中的條件數量,或 BGP 路由政策數量均無限制。 |
| 在 BGP 路由政策中,接受清單的動作作業可包含的動作元素數量上限。 | 10 個動作元素 | 下列動作運算可接受清單:
一項條件中的動作數量、單一 BGP 路由政策中的條件數量,或 BGP 路由政策數量均無限制。 |
| 特定 Cloud Router 的命名集數量上限。 | 500 | 具名組合會計入路由器上政策相關資源大小的整體限制。 |
| 每個具名組合的元素數量上限。 | 1000 | |
單一 Cloud Router 上 list-bgp-routes 呼叫的每分鐘查詢次數上限 |
1500 | 這項配額來自 compute.googleapis.com/list_requests_per_region。
詳情請參閱「頻率配額」。 |
| 每個 Cloud Router 的 BGP 路由政策數量上限。 | 500 | |
| 特定 BGP 工作階段的自訂已知路徑數量上限 | 10 |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項功能,請參閱「自訂 learned 路由」。 |
在虛擬私有雲網路的特定區域中,可設為自訂已知路由的不重複 IP 前置字元數量上限;這項限制允許在多個對等互連中使用相同範圍 |
10 |
如要進一步瞭解這項功能,請參閱「自訂 learned 路由」。 |
已知路徑示例
以下範例說明超過「來自自有區域」或「來自其他區域」配額時,可能發生的路徑捨棄行為。
假設您在同一個虛擬私有雲網路中,有 Cloud Router 位於 us-east1 區域,也有 Cloud Router 位於 us-west1 區域,且已啟用全域動態轉送。每個區域中的每個 Cloud Router 都會學習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為方便說明,本範例中各區域的 Cloud Router 不會記錄任何相同的目的地。
無論各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記錄哪些路由,每個區域的「來自自身區域」配額都會用盡,因為每個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都記錄了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兩個區域的其他區域配額也已用盡,因為每個 Cloud Router 都會從其他區域匯入 25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如果範例虛擬私有雲網路使用區域動態轉送,則每個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都不適用,因為區域動態轉送模式會指示虛擬私有雲網路,只在與路徑下一個躍點相符的區域中建立動態路徑。
超過區域的「來自自有區域」配額
假設地端部署路由器連線至 us-west1 的 Cloud Router,並 advertise 第 251 個目的地。us-west1 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會依據確定性路徑順序,從 251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中挑選 250 個。這些路由器會將這 25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傳送至虛擬私有雲網路,在 us-west1 區域中建立 250 個動態路徑。
由於虛擬私有雲網路使用全域動態轉送模式,因此也會在其他每個區域建立不超過 250 個動態路由,具體取決於其他每個區域來自其他區域的不重複目的地配額。下一節將詳細說明其他區域的情況。
超過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
當 us-west1 區域中的 Cloud Router 學習到 251 個不重複目的地時,us-west1 中 251 個不重複目的地中的 250 個會提供給 us-east1 區域中的資源,因為 us-east1 區域的其他區域配額只能接受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
假設您在同一個虛擬私有雲網路的第三個區域 us-central1 中建立 Cloud Router。假設新的 Cloud Router 從 BGP 對等互連端點學習到 10 個不重複的目的地。雖然 us-central1 區域的「來自自有區域」配額未超出,但 us-central1 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已超出,因為其他兩個區域提供的目的地總數為 500 個 (250 個來自 us-east1,另外 250 個來自 us-west1)。
確定性路徑順序會依區域選取其他區域中不超過 250 個不重複目的地的路徑,如下表所示。
| 區域 |
區域 本地的不重複目的地 (區域的「來自自身區域」配額用量) |
來自其他區域的不重複目的地 (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用量) |
|---|---|---|
| us-west1 |
251 received. 系統會選取 251 個中的 250 個,並依據確定性路徑順序捨棄 251 個中的 1 個。在 250 個所選前置字串會與其他區域共用。 |
收到 260 個 (250 個來自 在 |
| us-east1 |
250 received. 系統會依據確定性路徑順序選取所有 250 個路徑。系統在 所選的 250 個前置字串全與其他區域共用。 |
收到 260 個 (250 個來自 在 |
| us-central1 |
10 則。系統會根據確定性路徑順序選取所有 10 個路徑。系統會在 選取的 10 個前置字串全與其他區域共用。 |
收到 500 個 (250 個來自 在 |
雖然 us-central1 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已超過,但其「來自自身區域」配額可以接受下一個躍點位於 us-central1 區域的目的地。
確定性路由捨棄行為
Cloud Router 會根據子網路遮罩長度和收到的每個前置字串的字典編排特性,實作確定性路由捨棄行為。在每個區域中,下列程序會分別套用至該區域的「來自本區域的目的地」清單,以及「來自其他區域的不重複目的地」清單:
清單會先依子網路遮罩長度由短至長排序,接著依 IPv4、IPv6 的順序排序,最後再依字母順序排序。舉例來說,
10.0.0.0/8位於10.2.1.0/24之前,而 位於10.99.1.0/24之前。系統會保留清單中的前 250 個項目,其餘則會捨棄。
如超過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所示,確定性捨棄行為會獨立套用至各區域的「來自自身區域」配額和各區域的「來自其他區域」配額。
確定性路由捨棄行為會產生下列後果:
如果遮罩長度相同,系統會先捨棄 IPv6 前置字元,再捨棄 IPv4 前置字元。
如果每個區域中學習到的前置字元組合保持不變,Cloud de Confiance 會在每個區域中設定一組一致的本機動態路徑,具體取決於虛擬私有雲網路的動態轉送模式。Cloud Router 工作重新啟動時,系統會保留這項一致性,包括 Cloud Router 捨棄的路徑。
避免路徑中斷
在路由捨棄期間,您會失去捨棄前置字元的連線能力。為避免路徑遭到捨棄,請使用 Cloud Monitoring 或 Cloud Logging,監控各區域的「來自自有區域」和「來自其他區域」前置字串用量,並確保 advertise 的不重複目的地數量不超過各項配額。
建議您匯總路由,減少不重複目的地的數量。舉例來說,如果您有四個子網路 10.10.0.0/24、10.10.1.0/24、10.10.2.0/24 和 10.10.3.0/24,則可以將其匯總為一個前置字串 10.10.0.0/22。
如果無法匯總,請與 Cloud de Confiance 銷售團隊聯絡,討論其他方案。
路由器設備
配額
Cloud Router 網路路由的配額,也適用於連結至 NCC 中樞的路由器設備輪輻路由。
詳情請參閱「Cloud Router 配額」。
限制
下列 Cloud Router 限制也適用於路由器設備:
- 每個虛擬私有雲網路和區域組合的 Cloud Router 數量上限
- 在特定虛擬私有雲網路和區域中,每個 Cloud Router 的 BGP 對等互連數量上限
詳情請參閱「Cloud Router 限制」。
Network Connectivity Center
配額
Cloud Router 網路路由的配額,也適用於 NCC 中樞和輪輻的路由。詳情請參閱 Cloud Router 配額與限制。
| 項目 | 配額 | 附註 |
|---|---|---|
| 每項專案的中樞數量 | 配額 | 每項專案,全球 |
| 每個專案在各區域的 Cloud VPN 通道輪輻數量 | 配額 | 每個區域中的各項專案;僅支援高可用性 VPN 通道 |
| 每個專案在各區域的 Cloud Interconnect VLAN 連結輪輻數量 | 配額 | 每個區域中的每項專案 |
| 每個專案在各區域的路由器設備輪輻數量 | 配額 | 每個區域中的每項專案 |
| 每個專案的虛擬私有雲輪輻數量 | 配額 | 包含虛擬私有雲輪輻 (邊緣和中心輪輻),即使未連至任何中樞也一樣 |
每個中樞的有效虛擬私有雲輪輻數量 |
配額 | 僅適用於已接受至中樞的虛擬私有雲輪輻;不適用於待審核或遭到拒絕的虛擬私有雲輪輻 |
每個中樞路由表的子網路路由數量 |
配額 | 僅適用於具有虛擬私有雲輪輻的中樞 |
每個中樞的動態路由數量 |
配額 | 適用於所有虛擬私有雲輪輻 |
每個中樞的轉送虛擬私有雲網路數量 |
配額 | |
每個中樞內,以下一個躍點為內部直通式網路負載平衡器 IP 位址的靜態路由數量 |
配額 | 每項專案,全球 |
每個中樞的 Private Service Connect 轉送規則數量 |
配額 | 適用於所有虛擬私有雲輪輻 |
Secure Access Connect 配額
| 項目 | 配額 | 附註 |
|---|---|---|
| 每個專案的 Secure Access Connect 運作範圍數量 | 配額 | 每項專案 |
| 每個專案在各區域的 Secure Access Connect 連結數量 | 配額 | 每項專案、每個區域 |
| 每個專案、運作範圍和區域的 Secure Access Connect 連結數量 | 配額 | 每個專案、每個領域、每個區域 |
| 每個專案、區域和閘道輪輻的 Secure Access Connect 連結數量 | 配額 | 每個專案、區域和閘道輪輻 |
限制
Network Connectivity Center 會強制執行下列用量限制。
| 項目 | 值 |
|---|---|
| 可連結至輪輻的 VPN 通道數量 | 8 |
| 可連結至輪輻的 VLAN 連結數量 | 6 |
| 可連結至輪輻的路由器設備執行個體數量 | 8 |
| 每個中樞的活躍虛擬私有雲輪輻數量 | 250 |
| 每個中樞的虛擬私有雲輪輻數量上限 (有效和無效) | 1,000 |
| 每個虛擬私有雲或供應商虛擬私有雲輪輻,可納入或排除的匯出 CIDR 範圍數量 | 16 |
| 每個混合式輪輻包含或排除的匯出或匯入 CIDR 範圍數量 | 32 |
管理配額
Cloud de Confiance by S3NS 會基於多種原因,對資源用量實施配額限制。舉例來說,限制配額可以預防用量突然暴增的情況,進而保障 Cloud de Confiance by S3NS 使用者社群的權益。採用 Cloud de Confiance 免費方案探索的使用者也能透過配額,確保不會超出試用範圍。
所有專案最初的配額均相同,您可以要求額外配額來變更配額數量。某些配額可能會依據您使用產品的狀況而自動增加。
權限
如要查看配額或要求增加配額,身分與存取權管理 (IAM) 主體需要具有下列其中一種角色。
| 工作 | 必要角色 |
|---|---|
| 查看專案的配額 | 下列任一項: |
| 修改配額,要求額外配額 | 下列任一項: |
查看配額
控制台
- 前往 Cloud de Confiance 控制台的「Quotas」(配額) 頁面。
- 使用篩選表格搜尋要更新的配額。 如果不知道配額名稱,請改用本頁面上的連結。
gcloud
請使用 Google Cloud CLI 執行下列指令,查看配額。使用您自己的專案 ID 替換 PROJECT_ID。
gcloud compute project-info describe --project PROJECT_ID如要查看特定區域的配額用量,請執行下列指令:
gcloud compute regions describe example-region
超出配額時產生錯誤
一旦超出 gcloud 指令的配額上限,gcloud 就會輸出 quota exceeded 錯誤訊息並傳回結束代碼 1。
如果您是在傳送 API 要求時超出配額, Cloud de Confiance 會傳回下列 HTTP 狀態碼:413 Request Entity Too Large。
要求增加配額
如要調整大部分配額,請使用 Cloud de Confiance 控制台。詳情請參閱「要求配額調整」。
資源可用性
如果特定類型的資源可以使用,則每項配額代表您能針對該資源建立的最大數量。請特別留意,配額「並不」保證資源可用性。即使您有可用的配額,如果資源無法提供使用,您也無法建立新的資源。
舉例來說,您可能有足夠的配額,可以在特定區域中建立全新區域性外部 IP 位址。不過,如果該區域沒有可用的外部 IP 位址,則無法建立。區域的資源可用性也會影響您建立新資源的能力。
整個區域的資源皆無法提供使用的狀況很罕見。不過,可用區內的資源有時可能會耗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