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頁面說明 Cloud Storage 的配額和要求限制。您可以要求提高配額,但無法調整限制。
配額和限制可能隨時變更。
bucket
| 限制 | 值 | 附註 |
|---|---|---|
| bucket 名稱大小上限 | 63 個字元 | |
| 每個專案的 bucket 建立和刪除頻率上限 | 約每兩秒一個要求 | 在多數情況下,建議您規劃較少的 bucket 和較多的物件。舉例來說,常見的設計選擇是為專案的每位使用者使用一個 bucket。不過,如果您設計的系統每秒會新增多位使用者,請設計為將多位使用者加入同一個 bucket (具備適當權限),以免 bucket 建立頻率限制成為瓶頸。 高可用性應用程式不應依賴應用程式重要路徑中的值區建立、刪除或清單作業。值區名稱是集中式全域命名空間的一部分:任何對這個命名空間的依附元件,都會為應用程式建立單點故障。如果某個位置暫時無法使用,值區清單作業可能只會傳回部分值區清單。基於這些考量和值區建立/刪除限制,建議您在 Cloud Storage 上預先建立所有必要值區,以提供高可用性服務。 |
| 每項專案的 bucket 還原速率上限 | 約每兩秒一個要求 | |
| 每個 bucket 的中繼資料更新頻率上限 | 每秒更新一次 | 如果快速更新單一 bucket (例如變更 CORS 設定),可能會導致節流錯誤。 |
| 每個 bucket 可授予 IAM 角色的主體數量上限 | 所有 IAM 角色共 1,500 個主體 舊版 IAM 角色:100 個主體 |
詳情請參閱「主體類型」。 |
| 每個 bucket 的 Pub/Sub 通知設定數量上限 | 100 項通知設定 | |
| 專案中同一位置可同時執行的 bucket 遷移作業數量上限 | 5 個 bucket | 詳情請參閱「bucket 遷移」。 |
| 設定為在特定事件發生時觸發的 Pub/Sub 通知設定數量上限 | 10 項通知設定 | |
| Pub/Sub 通知設定中的自訂屬性數量上限 | 10 項自訂屬性 | |
| Bucket 鎖定可設定的保留期限上限 | 3,155,760,000 秒 (100 年) | |
| 虛刪除保留時長上限 | 90 天 | |
在 bucket 的所有規則中,使用 matchesPrefix 和 matchesSuffix 生命週期條件時,前置字串和後置字串的總數上限。 |
1,000 | 如要瞭解物件生命週期管理,請參閱「物件生命週期管理」。 |
物件
| 限制 | 值 | 附註 |
|---|---|---|
| 物件大小上限 | 5 TiB | |
| 每個物件的所有自訂中繼資料鍵和值的大小總和上限 | 8 KiB | |
| 一般命名空間 bucket 中物件的物件名稱大小上限 | 1024 個位元組 (UTF-8 編碼) | |
| 在已啟用階層命名空間的 bucket 中,物件名稱大小上限 |
資料夾名稱:512 個位元組 (UTF-8 編碼) 基本名稱:512 個位元組 (UTF-8 編碼) |
|
| 寫入相同物件名稱的頻率上限 | 每秒寫入一次 | 如果寫入相同物件名稱的頻率超過上限,可能會導致節流錯誤。詳情請參閱「物件不可變性」。 |
| 單一物件的中繼資料更新頻率上限 | 每秒更新一次 | 如果更新物件中繼資料的頻率超過上限,可能會導致節流錯誤。 |
| bucket 中物件寫入作業的頻率上限 | 無限制 | 包括上傳、更新和刪除物件。bucket 一開始每秒約可支援 1,000 次寫入作業,之後會視需要擴充。 |
| bucket 中物件讀取速率上限 | 無限制 | 包括讀取物件資料、讀取物件中繼資料,以及列出物件。bucket 一開始每秒約可支援 5,000 次物件讀取,然後視需要調度資源。不過,請注意頻寬限制。 |
| 存取控管清單 (ACL) 項目數量上限 | 每個物件 100 個 ACL | 詳情請參閱「ACL 範圍」。 |
| 物件組合中的來源物件數量上限 | 單一 compose 要求中包含 32 個物件 | |
| 構成複合式物件的元件數量上限 | 無限制 | 雖然組成複合式物件的元件數量沒有限制,但與複合式物件相關聯的 componentCount 中繼資料會在 2,147,483,647 達到飽和,且最終複合式物件必須遵守 Cloud Storage 中所有物件適用的 5 TiB 大小限制。 |
| 物件保留鎖定可設定的保留期限上限 | 從目前日期和時間起算 3,155,760,000 秒 (100 年) | |
| 在啟用階層命名空間的 bucket 中,讀取和寫入物件的每秒初始查詢次數 (QPS) 上限 | 相較於未啟用階層命名空間的 bucket,QPS 最多可增加 8 倍 | 如要瞭解如何在使用資料夾時提高效能,請參閱「資料夾管理」。 |
| 每個物件的脈絡資料數量上限 | 50 | |
| 每個物件的所有物件脈絡資料鍵和值的大小總和上限 | 25 KiB (UTF-8 編碼) | |
| 物件脈絡資料鍵的長度上限 | 256 個位元組 (UTF-8 編碼) | |
| 物件脈絡資料值長度上限 | 256 個位元組 (UTF-8 編碼) |
代管資料夾
| 限制 | 值 | 附註 |
|---|---|---|
| 代管資料夾名稱大小上限 | 1024 個位元組 (UTF-8 編碼) | |
| Cloud Storage bucket 中的代管資料夾數量上限 | 無限制 | |
| 代管資料夾巢狀結構上限 | 15 | |
| 每個代管資料夾的 IAM 政策更新頻率上限 | 每秒更新一次 | |
| 每個代管資料夾可授予 IAM 角色的主體數量上限 | 所有 IAM 角色共 1,500 個主體 |
在代管資料夾中,獲派 IAM 角色的主體數量,不會計入包含代管資料夾、上層代管資料夾或子代管資料夾的 bucket 中,可獲派 IAM 角色的主體數量上限。 |
JSON API 要求
| 限制 | 值 | 附註 |
|---|---|---|
| 批次要求的要求酬載總大小上限 | 小於 10 MiB | 單一要求中不得包含超過 100 個呼叫。 |
| 物件清單 glob 模式的大小上限 | 1024 個 UTF-8 編碼位元組 |
XML API 要求
| 限制 | 值 | 附註 |
|---|---|---|
| 要求網址和 HTTP 標頭的大小總和上限 | 16 KiB | |
| 列出 bucket 時可傳回的 bucket 數量上限 | 1,000 個 bucket | XML API 會依名稱的字母順序傳回 bucket。 |
| 多部分上傳作業中的部分數量上限 | 10,000 個部分 | 由這些部分組成的物件必須遵守 5 TiB 的大小限制,這項限制適用於 Cloud Storage 中的所有物件。 |
| 多部分上傳中個別部分的大小上限 | 5 GiB | |
| 多部分上傳中個別部分的大小下限 | 5 MiB | 多部分上傳作業的最後一個部分沒有大小下限。因此,系統不會在上傳部分時強制執行這項限制,而是在您嘗試 完成上傳時強制執行。 |
| 多部分上傳作業及其上傳部分在 bucket 中維持未完成或閒置狀態的時間長度上限 | 無限制 | |
| 單一物件可同時進行的不同多部分上傳數量上限 | 無限制 | |
| 完成支援續傳的上傳作業工作階段的時間長度上限 | 7 天 | 時間長度是從支援續傳的上傳作業啟動時開始計算。 |
服務帳戶的 HMAC 金鑰
每個服務帳戶最多只能有 10 個 HMAC 金鑰。已刪除的金鑰不計入這項限制。
儲存空間批次作業工作
本節說明儲存空間批次作業工作的限制和配額。
並行儲存空間批次作業工作
下表說明執行中的並行 jobs 限制:
| 限制類型 | 限制 | 套用對象 |
|---|---|---|
| 單一 bucket 的並行工作 | 100 | 每個專案、每個位置 |
| 單一 bucket 的並行模擬測試工作 | 100 | 每個專案、每個位置 |
| 多個 bucket 的並行工作 | 5 | 全球 (每項專案) |
| 在多個 bucket 執行並行模擬測試工作 | 5 | 全球 (每項專案) |
| 並行 bucket 作業 | 50 個值區 | 每個位置多個 bucket 的每項工作 |
頻率配額
儲存空間批次作業會對要求強制執行頻率配額。
下表列出各項配額的指標、API 方法和預設限制:
| 指標 | API 方法 | 預設限制 |
|---|---|---|
storagebatchoperations.googleapis.com/api-requests |
|
每項專案每分鐘 1,200 項要求 |
佇列限制
您可以將多項儲存空間批次作業工作排入佇列。將工作排入佇列時,系統會強制執行下列頻率限制:
- 每項專案每分鐘:每項專案最多 600 項工作。
- 每項專案、每天:每項專案最多可有 5,000 項工作排入佇列。
Cloud Storage MCP 伺服器
本節說明 Cloud Storage MCP 伺服器的限制和配額。如需使用說明,請參閱「使用 Cloud Storage MCP 伺服器」。
| 限制 | 值 |
|---|---|
| 檔案大小上限 | 8 MiB |
| 支援的端點 | 僅限全球 |
下表說明各項工具的頻率限制:
| 配額 | 值 |
|---|---|
McpListBuckets、McpListObjects、McpReadText、McpGetObjectMetadata、McpReadObject、McpGetBucketMetadata、McpGetBucketIamPolicy 和 McpTestBucketIamPermissions 的要求 |
每分鐘 600 個 (每個專案和區域) |
McpCreateBucket、McpWriteText和McpDeleteObject的要求 |
每項專案每區域每分鐘 300 個 |
McpDeleteBucket和McpSetBucketIamPolicy的要求 |
每分鐘 100 個 (每個專案、每個區域) |
頻寬
| 配額 | 值 | 附註 |
|---|---|---|
| 每個區域從 Cloud Storage 輸出資料至 Google 服務的頻寬上限 | 大多數專案的每個區域預設配額為 200 Gbps,但可能會根據專案的帳單帳戶記錄而降低 |
您可以要求提高配額,配額是以專案為單位。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 Google 輸出限制,請參閱「查看及管理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 Google 輸出用量,請參閱「頻寬監控」。 |
| 每個雙區域從 Cloud Storage 輸出資料至 Google 服務的頻寬上限 | 在大多數專案中,雙區域內每個區域的預設配額為 200 Gbps,但可能會根據專案的帳單帳戶記錄而降低 |
輸出至 Cloud CDN 和 Media CDN 的流量不受這項配額限制。 您可以針對個別專案要求提高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 Google 輸出限制,請參閱「查看及管理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 Google 輸出用量,請參閱「頻寬監控」。 |
| 每個多區域從 Cloud Storage 輸出資料至 Google 服務的最大頻寬 | 大多數專案的預設配額為每個區域 200 Gbps,但可能會因專案的帳單帳戶記錄而降低 |
輸出至 Cloud CDN 和 Media CDN 的流量不受這項配額限制。 指定多區域中的各區域都有獨立配額。舉例來說,假設專案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 Google 輸出限制,請參閱「查看及管理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 Google 輸出用量,請參閱「頻寬監控」。 您可以依專案要求提高配額。請注意,如果工作負載對 Google 服務的輸出率較高,通常應使用位於區域或雙區域的值區。如果多區域中的現有 bucket 在 Google 服務中執行大型工作負載,您可以使用 Storage 移轉服務將資料移至單一區域或雙區域中的 bucket。 |
| 網際網路要求從區域中的 bucket 存取資料時,可使用的輸出頻寬上限 | 大多數專案的每個區域預設配額為 200 Gbps,但可能會根據專案的帳單帳戶記錄而降低 |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網際網路輸出限制,請參閱「查看及管理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網際網路輸出用量,請參閱「頻寬監控」。 您可以要求提高配額,配額是以專案為單位。 |
| 網際網路要求從雙區域 bucket 存取資料時,可使用的最大輸出頻寬 | 在大多數專案中,雙區域內每個區域的預設配額為 200 Gbps,但可能會根據專案的帳單帳戶記錄而降低 | 因快取失敗而輸出至 Cloud CDN 和 Media CDN 的流量,會計入這項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網際網路輸出限制,請參閱「查看及管理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依區域查看專案的網際網路輸出用量,請參閱「頻寬監控」。 您可以針對個別專案要求提高配額。 |
| 網際網路要求從指定多區域中的 bucket 存取資料時,可使用的最大輸出頻寬 | 大多數專案的預設配額為每個區域 200 Gbps,但可能會因專案的帳單帳戶記錄而降低 |
因快取失敗而輸出至 Cloud CDN 和 Media CDN 的流量,會計入這項配額。 多區域中的區域具有個別的多區域網際網路輸出配額。舉例來說,假設 如要瞭解如何查看專案的網際網路輸出限制,請參閱「查看及管理配額」。 如要瞭解如何依區域查看專案的網際網路輸出用量,請參閱「頻寬監控」。 您可以針對個別專案要求提高配額。 |
如果專案頻寬超過特定配額,對受影響值區發出的要求可能會遭到限縮或拒絕,並顯示可重試的 429 - rateLimitExceeded 錯誤,其中包含超出配額的詳細資料。如要瞭解如何監控頻寬,請參閱「頻寬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