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訂簡介

本文將概略介紹預留項目。如要進一步瞭解不同類型的預留項目,請參閱「選擇預留項目類型」。

建立預留項目時,Compute Engine 會驗證指定可用區是否有要求的容量,且未超過該可用區對所要求機器家族的預留容量限制。如果是,Compute Engine 會保留資源、建立預留項目,並啟用下列項目:

  • 您可以運用預留資源建立虛擬機器 (VM) 執行個體,且預留資源會一直可用,直到您刪除預留項目為止。

  • 只要預留項目存在,預留資源就會按照與執行中 VM 相同的隨選費率計費,包括任何適用的折扣。

預留項目適用於成長、遷移或災難復原。

預留的運作方式

預留項目可為一或多個 VM 提供高程度的容量保證,並採用使用者指定的設定。 您也可以搭配Compute Engine 承諾使用合約使用預留項目。

建立預留項目時,請定義下列屬性:

  • 自動刪除

    自動刪除選項會指定自動刪除預留項目,無論是否用盡。如果啟用自動刪除選項,預留項目預設會在指定日期和時間後的兩小時內刪除,或在自訂日期和時間刪除。如果預留項目有一段時間未用,自動刪除預留項目可避免產生不必要的費用。

  • 消耗類型 (自動或特定)
    • 自動使用的預留項目 (預設) 可由具有 預留項目相依性屬性的 VM 使用,這類 VM 可自動使用任何這類預留項目。新 VM 和現有 VM 都能自動使用這些預留項目。如果您建立及刪除大量 VM,且希望盡可能使用預留項目,這個消耗類型就非常實用。
    • 明確指定的預留項目只能由 預留項目相依性屬性指定該預留項目的 VM 使用。只有新建立的 VM 才能使用這類預留項目。這種消耗類型可讓您更輕鬆地追蹤及控管哪些 VM 消耗哪些預留項目。
  • 共用類型 (單一專案或共用)
    • 單一專案預留項目 (預設) 只能由與預留項目位於相同專案的 VM 使用。
    • 共用預留項目可供預留項目所在專案中的 VM 使用,也可供與預留項目共用的任何其他專案使用。使用共用預留項目,可提高預留項目的使用率,並減少需要建立及管理的預留項目數量。詳情請參閱本文的「共用預留項目的運作方式」一節。
  • 共用政策

    共用政策會指定 GPU VM 的預留項目是否可供 Vertex AI 中的自訂訓練工作或預測工作使用。根據預設,自訂訓練工作或預測工作不得使用 GPU VM 的預留項目。如要變更這項設定,請參閱如何建立或更新要在 Vertex AI 中使用的預留項目。

  • VM 數量

    「VM count」(VM 數量) 是指建立預留項目時,您要預留的 VM 數量,這些 VM 必須具有相符的屬性和可用區。建立預留項目後,您可以 修改 VM 數量。

  • VM 屬性

    「VM 屬性」說明要預留的 VM 硬體需求 (記憶體和 CPU) 和選用資源 (本機 SSD 磁碟和 GPU)。建立預訂時,您可以直接指定這些屬性、根據現有 VM 指定屬性,或使用執行個體範本指定屬性。VM 的屬性和預留項目的 VM 屬性必須完全相符,VM 才能使用預留項目。詳情請參閱本文的「需求條件」一節。

  • 選用:資源配置政策 (精簡)

    密集配置政策表示預留 VM 應盡可能靠近彼此,以減少兩者之間的網路延遲。

如果停止、暫停或刪除使用預留項目的 VM,該 VM 就不會再計入預留項目。預留容量會再次可用。

如要刪除預留項目來釋出預留容量,但保留使用預留項目的 VM,請注意下列事項:

  • 您可以刪除自動使用的預留項目,而不必停止或暫停 VM。刪除預留項目後,使用該項目的 VM 會繼續運作。您會持續產生相關費用。

  • 只有在沒有任何 VM 使用預留項目時,您才能刪除明確指定的預留項目。如果停止或暫停 VM,則在刪除預留項目後,您必須建立新的特定目標預留項目,且名稱、可用區和屬性與刪除的預留項目相符,才能重新啟動或恢復 VM。

共用預留項目的運作方式

共用預留項目中的每個 VM,都可以由建立預留項目的專案 (擁有者專案) 或預留項目共用的任何專案 (消費者專案) 中的 VM 使用。當 VM 停止使用共用預留項目時,該預留項目可供共用預留項目的任何專案中的其他 VM 使用。如果共用預留項目預留多個 VM,多個專案的 VM 可以同時使用同一個共用預留項目。

根據預設,專案無法建立及修改共用預留項目。如要在專案中建立及修改共用預留項目,專案必須新增至「共用預留項目擁有者專案」 (compute.sharedReservationsOwnerProjects) 組織政策限制的允許清單中。如果共用預留項目,則會受到額外配額規定影響,且用量行為與單一專案預留項目不同。

需求條件

所有預留項目都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 VM 和預留項目的下列所有屬性必須完全相符,VM 才能使用預留項目:

    • 專案

      • 專案需求條件會因預留項目的共用類型而異。
    • 可用區

    • 機器類型

    • 最低 CPU 平台

    • GPU 類型和數量 (如有)

    • 本機 SSD 磁碟類型和數量 (如有)

    • 預留項目相依性

      • 預留項目相似度需求條件會因預留項目的消耗類型而異。
    • 密集配置政策 (如有)

      • 預留項目可選擇加入密集配置政策,指出預留的 VM 應盡可能靠近彼此,以減少 VM 之間的網路延遲。如果預留項目指定密集配置政策,則只有指定相同密集配置政策的 VM 才能使用該預留項目。
    • 位置提示 (如有)

      • 預留項目可選擇性包含 locationHint 欄位,但您只能在使用 REST 建立預留項目或 VM 時指定該欄位。建立預訂時,Google 不建議指定 locationHint 欄位。
  • 您必須在專案中保留未使用的配額,才能預留資源。如果預留項目建立成功,系統會立即消耗這些資源的配額。

附加至依資源計算的承諾的預留項目,須符合其他規定

此外,附加至資源型承諾使用合約的預留項目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 預留項目必須與承諾使用合約位於相同專案和區域。

  • 預留項目必須與承諾使用合約屬於相同的機器家族系列。不過,您可以選擇該機器家族系列中的任何機器類型。

  • 預留項目必須停用自動刪除選項。

  • 如果承諾使用合約指定任何 GPU 或適用的本機 SSD 磁碟,則附加的預留項目 (或附加預留項目的組合) 必須指定與承諾使用合約完全相同的資源數量和類型。

詳情請參閱「將預留項目加入依資源計算的承諾使用合約」一文。

依據執行個體範本建立預留項目的額外規定

此外,如果您透過指定執行個體範本建立預留項目,請務必確認下列事項:

  • 您必須在與範本中資源相同的區域、可用區和專案中建立預留項目。具體情況如下:

    • 在執行個體範本中指定的任何區域或可用區資源 (例如機器類型或磁碟),都會限制範本只能在這些資源所在的位置使用。舉例來說,如果執行個體範本指定 us-central1-a 可用區中的現有磁碟,就必須在相同可用區建立預留項目。

    • 執行個體範本包含專案專屬設定,因此您只能在同一個專案中存取及使用執行個體範本。對於共用預留項目所共用的專案,您必須在這些專案中建立類似的範本,或直接指定屬性來建立 VM。

  • 如果執行個體範本指定密集配置政策,您必須建立特定預留項目。接著,建立要使用預留項目的 VM 時,必須依名稱明確指定預留項目。否則 VM 無法使用預留項目。

共用預留項目的其他配額規定

此外,共用預留項目的擁有者和消費者專案,也會受到下列配額影響:

  • 擁有者專案:擁有者專案會按照下列方式消耗配額:

    • 建立共用預留項目時,擁有者專案會耗用預留資源總數的配額。

    • 使用預留資源時,擁有者專案會耗用所用資源的配額。

  • 用戶專案:用戶專案只有在使用預留資源時,才會耗用配額,且僅限於使用的資源。

舉例來說,假設專案 A (擁有者專案) 建立 10 項資源的共用預留項目,並與專案 B 和 C (用戶專案) 共用預留項目。建立共用預留項目後,專案 A 會耗用 10 項資源的配額。如果專案 A 和 B 各使用 2 個預留資源,則專案 A 和 B 各使用 2 個資源的配額。總計專案 A 耗用 12 項資源的配額,專案 B 耗用 2 項資源的配額,專案 C 則耗用 0 項資源的配額 (因為未耗用預留項目)。

採用密集配置政策的預留項目須符合其他規定

此外,如要為預留項目指定密集配置政策,請務必符合下列規定:

  • 密集配置政策必須支援預留項目:

    • 密集配置政策無法指定最大距離值 1。

    • 一次只能有一個預留項目指定密集配置政策。

  • 預留項目必須支援密集配置政策:

    • 您只能為隨選、單一專案、特定目標的預留項目指定密集配置政策,且該預留項目未附加承諾使用。

    • 預留項目預留的 VM 必須支援密集配置政策:

      • 預留項目的可用區必須位於密集配置政策的區域內。

      • 預留項目的 VM 數量不得超過密集配置政策支援的 VM 數量上限。

      • 保留項目的機器類型必須支援密集配置政策。

限制

所有預留項目都受到下列限制:

  • 預留項目只能與下列 Cloud de Confiance產品搭配使用:

    • Compute Engine
    • Vertex AI
  • 每個預留項目最多可預留 1,000 個 VM。

  • 您無法預留 A4X Max 裸機執行個體,或 A4X、A4、A3 Ultra 或 A3 High (少於 8 個 GPU) VM。

  • 您只能更新 VM 的預留項目親和性屬性,將 VM 設為自動使用任何相符的預留項目 (ANY_RESERVATION),或不使用預留項目 (NO_RESERVATION)。

附加至承諾使用合約的預留項目其他限制

此外,附加至承諾使用合約的預留項目有下列限制:

  • 您只能將預留項目附加至依資源計算的承諾使用合約。

  • 只有在購買承諾時,才能附加預訂。

  • 一項預留項目只能附加至一項承諾使用合約。

  • 如果承諾指定任何需要附加預訂的資源類型,您就無法執行下列操作:

    • 在承諾的生命週期內,您可以刪除、調整大小或修改附加的預留項目。不過,您可以將現有附加預留項目替換為新的預留項目。
    • 對這些附加的預留項目啟用自動刪除設定。指定這些資源類型的約期到期時,系統會自動刪除所有附加的預留項目。

詳情請參閱「將預留項目附加至依資源計算的承諾使用合約」。

共用預留項目的其他限制

此外,共用預留項目有下列限制:

  • 您只能與建立預留項目的專案所屬組織內的專案共用預留項目。

  • 每個共用預留項目最多可與 100 個用戶專案共用。

  • 每個組織最多可為 VM 屬性的每個不重複組合建立 100 個共用預留項目。

  • 您只能列出特定專案建立的預留項目。也就是說,每個共用預留項目只會列在建立該項目的專案中,您無法列出組織中的所有共用預留項目,也無法列出與特定專案共用的所有預留項目。

  • 如果透過指定執行個體範本建立共用預留項目,只有專案中的使用者可以存取相同的執行個體範本,並用來建立 VM 或其他預留項目。

  • 建立共用預留項目時,無法指定密集配置政策。

  • 如果將使用共用預留項目的專案移至新組織,共用預留項目不會遷移至新組織。系統會刪除在這項專案中建立的所有共用預留項目,而且先前組織與這項專案共用的預留項目,無法在新組織中使用。詳情請參閱本文的「共用預留項目的運作方式」一節。

您可以按照共用預留項目的最佳做法,減少部分限制。

採用密集配置政策的預訂的其他限制

此外,指定密集配置政策的預留項目有下列限制:

  • 您無法在預留項目之間共用密集配置政策。您必須為要套用密集配置政策的每個預留項目,分別使用不同的密集配置政策。

  • 您只能指定密集配置政策。不支援任何其他類型的資源政策,例如執行個體排程或快照排程。

帳單

預留項目的計費方式與其預留資源相同,包括與未預留的執行中 VM 相同的隨選價格和最低 1 分鐘的費用。 Compute 彈性 CUD 適用於預留項目中任何符合條件的用量,就像執行 VM 一樣。

只要預留項目存在,無論是否使用資源,都會產生預留資源的費用。使用預留項目時,VM 不會產生重複的資源費用,因為預留資源的費用已計入預留項目。詳情請參閱 VM 定價。

此外,您也可以監控預留項目的用量趨勢,減少因資源浪費或閒置而產生的不必要費用。詳情請參閱「監控預留項目用量」。

共用預留項目的額外帳單資訊

使用共用預留項目不會產生額外費用,計費方式與單一專案 Compute Engine 預留項目相同。不過,共用預留項目的計費專案會隨著用量而變更,因為不同專案可能適用不同的 CUD。

共用預留項目的計費專案和價格管理方式如下:

  • 計費專案:根據預設,共用預留項目會向擁有者專案計費。不過,當用戶專案使用共用預留項目的資源時,系統會向用戶專案收取預留項目費用。
  • 帳單折扣:根據預設,帳單會採用隨選價格。不過,如果您有資格為計費專案或與該專案相關聯的 Cloud Billing 帳戶取得 CUD,系統就會改用折扣價。

後續步驟